市教育局市人才办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
关于印发《芜湖市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
培养人才设班支持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芜教职成〔2021〕31号
在芜高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,以及市外高校在我市设立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:
根据《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“紫云英人才计划”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(试行)》(芜市发〔2021〕21号)文件精神,我市实施“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培养人才设班支持”,加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力度,为芜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,现将《芜湖市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培养人才设班支持实施细则》印发予你们,请按照文件抓好贯彻落实。
芜湖市教育局
芜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12月23日
关于印发《芜湖市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
培养人才设班支持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一、支持对象
开设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的在芜高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,以及市外高校在我市设立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。
二、支持政策
对根据产业需求开设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班的学校,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生均费用给予学校设班补贴,每班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,用于学校人才培养补贴,以及培养期间学生的食宿、交通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。设班补贴期不超过两年,第一批补贴在设班的第一学年结束后发放,第二批补贴在最后一学年结束后发放。引导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班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建立劳动关系,每班学员进入培养企业工作未达到80%的,第二批补贴按实际到合作企业就业人数发放。根据产业发展需求,全市每年择优评选最多50个班给予设班补贴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在芜高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,以及市外高校在我市设立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,根据产业需求与企业签订办班合作协议,开设冠名班、订单班和学徒制班,培养产业人才。
2.每班学员不少于20名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开班报备。学校于开班1个月内,向市教育局提供冠名班(或订单班、学徒制班)校企合作协议书、学员花名册、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。
2.评选公示。每学年末,由市人才办、市教育局牵头,会同市发改委、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,采用专家评审、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。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。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由市教育局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。
3.资金兑付。设班补贴兑现采取预拨方式,由市教育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,在5个工作日内,将资金拨付至设班高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,并与市人才发展集团做好清算。
4.就业报备。学员毕业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,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供就业人员花名册和就业协议复印件进行备案。
五、其他
1. 所需资金,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,由市财政全额承担。
2. 本细则自2021年7月30日起施行,由市人才办、市教育局、市发改委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.冠名班(订单班、学徒制班)学员花名册
2.冠名班(订单班、学徒制班)就业人员花名册
附件1
冠名班(订单班、学徒制班)学员花名册
学校(平台)名称(盖章)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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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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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人: 联系电话:
附件2
冠名班(订单班、学徒制班)就业人员花名册
学校(平台)名称(盖章)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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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 名 |
性别 |
身份证号 |
专 业 |
职业资格证书 |
合作企业名称 |
到岗时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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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人: 联系电话: